夫妻性生活的三大禁忌(2)
刊登日期:01-01 源自:未知

1、忌諱:性生活不可過早過度
男子到了八歲,腎氣開始充實,十六歲時腎氣旺盛,以腎精為物質基礎,促進生殖機能的天癸產生,精氣滿溢而能外洩,兩性交合,就能生育子女。但是 如此時倚仗血氣盛,而性生活過早,甚至性生活無度,就會損傷精、氣。猶如園中之花,早發必先枯萎。性生活過早,影響其他臟腑之生長發育,甚至發生種種疾病。
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說,性生活不可過早,以及晚婚的年齡和晚婚的好處。這和我國《婚姻法》規定的結婚年齡,男子不得早於22歲、女子不得早於20歲的規定的精神是一致的。